第 1 章
少年登科,直言敢諫
原文
寇準字平仲,華州下邽人。父相,晉開運中,應辟為魏王記室參軍。準少英邁,通《春秋》三傳。年十九,舉進士。太宗取人,多臨軒顧問,年少者往往罷去,或教準增年,準曰:「準方進取,不欲欺君。」後中第,授大理評事,知歸州巴東、大名府成安縣。 每期會賦役,未嘗輒出符移,唯具鄉書示之期限,百姓莫敢後。累遷殿中丞、通判鄆州。召試學士院,授右正言、直史館,為三司度支推官,轉鹽鐵判官。會詔百官言事,而準極陳利害,帝益器重之。擢尚書虞部郎中、樞密院直學士,判吏部東銓。嘗奏事殿中,語不合,帝怒起,準輒引帝衣請復坐,事決乃退。上由是嘉之,曰:「朕得寇準,猶文皇之得魏徵也。」
译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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