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百四十四
原文
==樂志== 古之王者,理定制禮,功成作樂,所以昭事天地,統和人神,歷代已來,舊章斯在。洎唐季之亂,鹹、鎬為墟;梁運雖興,《英》、《莖》掃地。莊宗起於朔野,經始霸圖,其所存者,不過邊部鄭聲而已,先王雅樂,殆將泯絕。當同光、天成之際,或有事清廟,或祈祀泰壇,雖簨虡猶施,而宮商孰辨?遂使磬襄、鼗武,入河、漢而不歸;湯、舜韶,混陵谷而俱失。洎晉高祖奄登大寶,思迪前規,爰詔有司,重興二舞。旋屬烽火為亂,明法罔修,漢祚幾何,無暇制作。周冬,將立歲仗,有司以崇牙樹羽,宿設於殿庭。世宗因親臨樂懸,試其聲奏,見鐘磬之類,有設而不擊者,訊於工師,皆不能對。世宗惻然,乃命翰林學士、判太常寺事竇儼參詳其制,又命樞密使王樸考正其聲。樸乃用古累黍之法,以審其度,造成律準,其狀如琴而巨,凡設十三弦以定六律、六呂旋相為宮之義。世宗善之,申命百官議而行之。今亦備紀於後,以誌五代雅樂沿革之由焉。 梁開平初,太祖受禪,始建宗廟,凡四室,每室有登歌、酌獻之舞: 肅祖宣元皇帝室曰《大合之舞》。 敬祖光憲皇帝室曰《象功之舞》。 憲祖昭武皇帝室曰《來儀之舞》。 烈祖文穆皇帝室曰《昭德之舞》。 登歌樂章各一首。 二年春,梁祖將議郊禋,有司撰進樂名、舞名: 樂曰《慶和之樂》。 舞曰《崇德之舞》。 皇帝行奏《慶順》。 奠玉帛登歌奏《慶平》。 迎俎奏《慶肅》。 酌獻奏《慶熙》。 飲福酒奏《慶隆》。 送文舞迎武舞奏《慶融》。 亞獻奏《慶和》。 終獻奏《慶休》。 樂章各一首。 太廟迎神,舞名《開平》。 皇帝行、盥手、登歌、飲福酒、徹豆、送神,皆奏樂。 樂章各一首。 唐莊宗光聖神閔孝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武成之舞》。 登歌樂章一首。 明宗聖德和武欽孝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雍熙之舞》。 登歌樂章一首。 晉高祖聖文章武明德孝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咸和之舞》。 登歌樂章一首。 漢文祖明元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靈長之舞》。 德祖恭僖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積善之舞》。 翼祖昭獻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顯仁之舞》。 顯祖章聖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章慶之舞》。 登歌樂章各一首。 高祖睿文聖武昭肅孝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觀德之舞》。 登歌樂章一首。 周信祖睿和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肅雍之舞》。 僖祖明憲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章德之舞》。 義祖翼順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善慶之舞》。 慶祖章肅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觀成之舞》。 登歌樂章各一首。 太祖聖神恭肅文武孝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明德之舞》。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廟室酌獻,舞《定功之舞》。 登歌樂章各一首。 樂章詞多不錄。 晉十二月,禮官奏:「來歲正旦,王公上壽,皇帝舉酒,請奏《元同之樂》;再舉酒,奏《文同之樂》。」從之。 五年,始議重興二舞,詔曰:「」其年秋,棁等具述制度上奏云: 從之。 漢高祖受命之年,秋九月,權太常卿張昭上疏,奏改一代樂名,其略曰: 又請改《十二和樂》云: 祖孝孫元定《十二和曲》,開元朝又奏三和,遂有《十五和》之名。凡制作禮法,動依典故,梁置《十二雅》,蓋取十二天之成數,契八音十二律之變,輒益三和,有乖稽古。又緣祠祭所用,不可盡去,臣取其一焉。祭孔宣父、齊太公廟降神奏《宣和》,請改為《師雅之樂》;三公升殿、會訖下階履行奏《祴和》,請廢,同用《弼成》;享先農、耕籍田奏《豐和》,請廢,同用《順成》。 已上四舞、《十二成》、《雅樂》等曲,今具錄合用處所及樂章首數,一一條例在下。 其歌詞文不錄。
译文
暂无 白话文 译文,敬请期待
本章短评 · 0
…
加载中…